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公司2021年度預計擔保額度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2021年1月15日召開的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度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同意公司為下屬子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191,800萬元人民幣擔保額度,其中向資產負債率為70%以上(含)的下屬子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不超過138,000萬元,向資產負債率70%以下的下屬子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不超過53,800萬元。上述擔保的額度,可在子公司之間進行擔保額度調劑;但在調劑發生時,對于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僅能從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處獲得擔保額度;以上擔保額度包括新增擔保及原有擔保展期或續保,實際擔保金額以最終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準。在上述額度范圍內,公司及子公司因業務需要辦理上述擔保范圍內業務,無需另行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擔保額度有效期限為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事項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董事會提請授權公司總經理在本次預計的擔保額度范圍內審批對各子公司提供擔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間擔保額度的調劑,并授權公司總經理簽署相關協議及文件。
具體內容詳見2020年12月30日刊登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cninfo.com.cn)的《關于2021年度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83)。
二、本次調劑擔保額度情況
為滿足子公司業務發展及實際經營需要,在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批通過的擔保總額度不變的情況下,公司從控股子公司東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南新材料”)未使用的擔保額度中調劑人民幣5,000萬元至全資子公司成都東南鋼結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東南”)。東南新材料和成都東南的資產負債率均超過70%,符合調劑條件。上述擔保額度內部調劑完成后,2021年度公司對東南新材料提供擔保的預留額度由人民幣60,000萬元減少至人民幣55,000萬元,將公司對成都東南提供擔保的預留額度由人民幣33,000萬元增加至38,000萬元。
上述調整系公司在股東大會授權批準的擔保總額內所進行的調整,上述公司也全部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獲得融資擔保額度的子公司,無需提交公司董事 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三、公司為成都東南提供擔保的進展情況
成都東南因業務需要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華支行(以下簡稱“光大銀行光華支行”)簽訂了《綜合授信協議》,向光大銀行光華支行申請不超過人民幣8,000萬元的綜合授信額度,公司同意為成都東南申請的授信額度提供保證擔保。近日,公司與光大銀行光華支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保證擔保的主債權最高本金余額為人民幣綜合授信敞口捌仟萬元整。
本次擔保實際發生后公司為下屬公司提供擔保可用額度為98,900萬元,公司對成都東南提供擔保剩余可用額度為600萬元。
四、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成都東南鋼結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東南”)
展開全文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公司2021年度預計擔保額度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2021年1月15日召開的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度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同意公司為下屬子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191,800萬元人民幣擔保額度,其中向資產負債率為70%以上(含)的下屬子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不超過138,000萬元,向資產負債率70%以下的下屬子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不超過53,800萬元。上述擔保的額度,可在子公司之間進行擔保額度調劑;但在調劑發生時,對于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僅能從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處獲得擔保額度;以上擔保額度包括新增擔保及原有擔保展期或續保,實際擔保金額以最終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準。在上述額度范圍內,公司及子公司因業務需要辦理上述擔保范圍內業務,無需另行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擔保額度有效期限為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事項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董事會提請授權公司總經理在本次預計的擔保額度范圍內審批對各子公司提供擔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間擔保額度的調劑,并授權公司總經理簽署相關協議及文件。
具體內容詳見2020年12月30日刊登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cninfo.com.cn)的《關于2021年度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83)。
二、本次調劑擔保額度情況
為滿足子公司業務發展及實際經營需要,在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批通過的擔保總額度不變的情況下,公司從控股子公司東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南新材料”)未使用的擔保額度中調劑人民幣5,000萬元至全資子公司成都東南鋼結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東南”)。東南新材料和成都東南的資產負債率均超過70%,符合調劑條件。上述擔保額度內部調劑完成后,2021年度公司對東南新材料提供擔保的預留額度由人民幣60,000萬元減少至人民幣55,000萬元,將公司對成都東南提供擔保的預留額度由人民幣33,000萬元增加至38,000萬元。
上述調整系公司在股東大會授權批準的擔保總額內所進行的調整,上述公司也全部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獲得融資擔保額度的子公司,無需提交公司董事 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三、公司為成都東南提供擔保的進展情況
成都東南因業務需要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華支行(以下簡稱“光大銀行光華支行”)簽訂了《綜合授信協議》,向光大銀行光華支行申請不超過人民幣8,000萬元的綜合授信額度,公司同意為成都東南申請的授信額度提供保證擔保。近日,公司與光大銀行光華支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保證擔保的主債權最高本金余額為人民幣綜合授信敞口捌仟萬元整。
本次擔保實際發生后公司為下屬公司提供擔保可用額度為98,900萬元,公司對成都東南提供擔保剩余可用額度為600萬元。
四、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成都東南鋼結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東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