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陜西美邦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美邦股份”)于2021年10月18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公司類型并辦理工商登記的議案》、《關于修訂〈陜西美邦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并辦理工商登記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冊資本和公司類型變更的相關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陜西美邦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2738號)核準同意,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3,380萬股(以下簡稱“本次公開發行”),根據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驗資報告》(容誠驗字[2021]230Z0192號),確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冊資本由10,140萬元變更為13,520萬元,公司股份總數由10,140萬股變更為13,520萬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公開發行,并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類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相關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本次發行上市的實際情況,現擬將《陜西美邦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稱變更為《陜西美邦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并對《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條款進行相應修訂。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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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20年8月31日召開的陜西美邦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關事宜的議案》,同意授權董事會負責辦理與本次發行上市相關事宜,包括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成功后,根據本次發行結果,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公司章程、注冊資本所涉及其他事項的變更登記和備案手續。上述授權有效期為二十四個月。因此本次變更注冊資本、公司類型、修訂《公司章程》事項無需再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除上述條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條款內容不變。上述變更內容最終以工商登記機關核準的內容為準,修訂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陜西美邦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