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1年10月15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大連市中山區青三街1號公司總部十一樓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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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牛鋼先生主持,以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北京觀韜中茂(大連)律師事務所律師出席了現場會議并做見證。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王曉萍、張影、張磊、劉亞霄、趙錫金、孫光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監事5人,出席3人,公司監事胡蓮、馬駿嶸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會秘書牛鋼(代)出席會議;部分高管列席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選舉公司第十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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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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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觀韜中茂(大連)律師事務所
律師:潘曉黎 姜帥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大商股份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及決議內容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