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經AI快訊,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董秘你好,之前的問答中提到“公司參與電力市場改革的市場化電價則依據各省的電力交易辦法執行”。 那么2013年之前投運的田灣1、2號機組發電是全部按商運時的協議價格出售,還是部分協議價部分市場競價?如果有部分市場競價,那么在最近火電成本高企的情況下,核電售價是否可能達到基準價+10%浮動的水準? 謝謝
中國核電(601985.SH)10月15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謝謝您對公司的關注。公司各核電機組參與市場競價部分的電價按各省的電力交易辦法執行,不參與市場競價部分的電價按項目商運之時核準的電價執行。根據公司2020年年報,2020年全年公司市場化累計交易電量511.84億千瓦,約占公司全年核電總上網電量的37.06%。具體的市場交易價格根據各省的電力交易實際情況確定。
(記者 張喜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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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