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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電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進電動”、“發行人”或“公司”)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頒布的《關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證監會公告〔2019〕2號)、《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證監會令〔第153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頒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2021年修訂)》(上證發〔2021〕76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與承銷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2021年修訂)》(上證發〔2021〕77號)、《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2018〕40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2018〕41號)(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中證協”)頒布的《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規范》(中證協發〔2021〕213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號)以及《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2019〕149號)等相關規定,以及上交所有關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
本次發行初步詢價及網下申購均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以下簡稱“申購平臺”)進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關于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電子化的詳細內容,請查閱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公布的《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回撥機制、網上網下申購繳款及限售期設置等環節,主要內容如下:
1、發行方式:本次發行采用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與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行由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泰聯合證券”或“保薦機構(牽頭主承銷商)”)與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或“聯席主承銷商”)(華泰聯合證券、中信證券以下合稱“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戰略配售在華泰聯合證券處進行;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通過申購平臺(https://ipo.uap.sse.com.cn/ipo)實施;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實施。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和其他戰略投資者組成,跟投機構為華泰創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泰創新”),其他戰略投資者類型包括與發行人經營業務具有戰略合作關系或長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業或其下屬企業(以下簡稱“其他戰略投資者”)。
2、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按照《精進電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中約定的剔除規則,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資者報價后,協商一致,將擬申購價格高于18.21元/股(不含18.21元/股)的配售對象全部剔除;擬申購價格為18.21元/股,且申購數量小于4,000萬股的配售對象全部剔除;擬申購價格為18.21元/股,申購數量等于4,000萬股的配售對象,且申購時間同為2021年10月12日14:58:14.619的配售對象中,按照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前到后,剔除3個配售對象。以上過程共剔除128個配售對象,對應剔除的擬申購總量為304,280萬股,約占本次初步詢價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資者報價后擬申購總量30,205,490萬股的1.007367%。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及網上申購。具體剔除情況請見“附表:投資者報價信息統計表”中被標注為“高價剔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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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電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進電動”、“發行人”或“公司”)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頒布的《關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證監會公告〔2019〕2號)、《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證監會令〔第153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頒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2021年修訂)》(上證發〔2021〕76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與承銷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2021年修訂)》(上證發〔2021〕77號)、《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2018〕40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2018〕41號)(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中證協”)頒布的《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規范》(中證協發〔2021〕213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號)以及《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2019〕149號)等相關規定,以及上交所有關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
本次發行初步詢價及網下申購均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以下簡稱“申購平臺”)進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關于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電子化的詳細內容,請查閱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公布的《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回撥機制、網上網下申購繳款及限售期設置等環節,主要內容如下:
1、發行方式:本次發行采用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與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行由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泰聯合證券”或“保薦機構(牽頭主承銷商)”)與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或“聯席主承銷商”)(華泰聯合證券、中信證券以下合稱“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戰略配售在華泰聯合證券處進行;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通過申購平臺(https://ipo.uap.sse.com.cn/ipo)實施;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實施。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和其他戰略投資者組成,跟投機構為華泰創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泰創新”),其他戰略投資者類型包括與發行人經營業務具有戰略合作關系或長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業或其下屬企業(以下簡稱“其他戰略投資者”)。
2、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按照《精進電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中約定的剔除規則,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資者報價后,協商一致,將擬申購價格高于18.21元/股(不含18.21元/股)的配售對象全部剔除;擬申購價格為18.21元/股,且申購數量小于4,000萬股的配售對象全部剔除;擬申購價格為18.21元/股,申購數量等于4,000萬股的配售對象,且申購時間同為2021年10月12日14:58:14.619的配售對象中,按照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前到后,剔除3個配售對象。以上過程共剔除128個配售對象,對應剔除的擬申購總量為304,280萬股,約占本次初步詢價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資者報價后擬申購總量30,205,490萬股的1.007367%。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及網上申購。具體剔除情況請見“附表:投資者報價信息統計表”中被標注為“高價剔除”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