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制使用83個證券賬戶操縱股價;集中資金優勢和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對倒,頻繁或者大量申報并撤銷申報。
10月12日,證監會披露了對景華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操縱仁東控股股價,對景華處以5,000,000元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詳細披露了景華的操縱“仁東控股”的過程和手法。引人關注的是其控制83個證券賬戶,一頓操作猛如虎之后卻虧損2,689,736,137.2元。
證監會5月份曾披露了對景華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你(景華)涉嫌操縱“仁東控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我會擬對你處以5,00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景華控制使用83個證券賬戶操縱股價
據證監會披露,從景華自認、相關人員指認、資金關聯、交易設備關聯等方面的證據,可以認定在2019年6月3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間(共384個交易日,以下簡稱操縱期間),景華控制其本人、其近親屬、其一致行動人、其所控制的北京紫金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員工以及委托其投資的客戶賬戶等共83個證券賬戶(以下簡稱賬戶組),交易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仁東控股)股票。
集中資金優勢和持股優勢連續買賣
據證監會披露,景華控制的賬戶組在操縱期初已大量持有“仁東控股”,操縱期間共計373個交易日持流通股超過仁東控股總股本的10%,持流通股數量于2020年12月4日達到峰值114,367,927股,占仁東控股流通股和總股本的20.43%。
操縱期間,賬戶組在363個交易日交易“仁東控股”,合計競價買入459,241,706股,買入成交金額16,551,307,920.18元;競價賣出542,311,382股,賣出成交金額16,765,370,751.97元。其中,賬戶組申買量占市場申買量比例超過20%的交易日有218個,峰值達到91.63%;賬戶組申賣量占市場申賣量比例超過20%的交易日有149個,峰值達到56.03%。
操縱期間,賬戶組以不低于市場賣一價或市價大量申買,且該類申報量占賬戶組同向總申報量的平均比例為54.92%,成交量占市場成交量的平均比例為22.01%,共計存在32個時段內股價漲幅2%以上且時段買成交占比30%以上的盤中拉抬行為。
操縱期間,賬戶組在338個交易日存在反向交易,反向交易量占賬戶組成交量的平均比例為52.97%,最大比例為99.52%。其中,反向交易量占賬戶組成交量比例超過50%的交易日為225個,超過90%的交易日為66個,超過95%的交易日為29個。
對倒,頻繁或者大量申報并撤銷申報
景華操縱仁東控股期間,賬戶組在267個交易日存在互為對手方交易的情況,此類交易量占當日市場成交量的比例最高為54.91%。其中,占當日市場成交量比例超過10%的交易日為126個,超過20%的交易日為73個,超過30%的交易日為25個。
操縱期間,景華控制的賬戶組共計在55個交易日,存在時段內申買量占同期市場申買量30%以上且對應撤單量占賬戶組總申買量比例50%以上的虛假申報買入情形。
操縱仁東控股虧損約27億元,還被罰500萬
展開全文控制使用83個證券賬戶操縱股價;集中資金優勢和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對倒,頻繁或者大量申報并撤銷申報。
10月12日,證監會披露了對景華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操縱仁東控股股價,對景華處以5,000,000元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詳細披露了景華的操縱“仁東控股”的過程和手法。引人關注的是其控制83個證券賬戶,一頓操作猛如虎之后卻虧損2,689,736,137.2元。
證監會5月份曾披露了對景華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你(景華)涉嫌操縱“仁東控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我會擬對你處以5,00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景華控制使用83個證券賬戶操縱股價
據證監會披露,從景華自認、相關人員指認、資金關聯、交易設備關聯等方面的證據,可以認定在2019年6月3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間(共384個交易日,以下簡稱操縱期間),景華控制其本人、其近親屬、其一致行動人、其所控制的北京紫金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員工以及委托其投資的客戶賬戶等共83個證券賬戶(以下簡稱賬戶組),交易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仁東控股)股票。
集中資金優勢和持股優勢連續買賣
據證監會披露,景華控制的賬戶組在操縱期初已大量持有“仁東控股”,操縱期間共計373個交易日持流通股超過仁東控股總股本的10%,持流通股數量于2020年12月4日達到峰值114,367,927股,占仁東控股流通股和總股本的20.43%。
操縱期間,賬戶組在363個交易日交易“仁東控股”,合計競價買入459,241,706股,買入成交金額16,551,307,920.18元;競價賣出542,311,382股,賣出成交金額16,765,370,751.97元。其中,賬戶組申買量占市場申買量比例超過20%的交易日有218個,峰值達到91.63%;賬戶組申賣量占市場申賣量比例超過20%的交易日有149個,峰值達到56.03%。
操縱期間,賬戶組以不低于市場賣一價或市價大量申買,且該類申報量占賬戶組同向總申報量的平均比例為54.92%,成交量占市場成交量的平均比例為22.01%,共計存在32個時段內股價漲幅2%以上且時段買成交占比30%以上的盤中拉抬行為。
操縱期間,賬戶組在338個交易日存在反向交易,反向交易量占賬戶組成交量的平均比例為52.97%,最大比例為99.52%。其中,反向交易量占賬戶組成交量比例超過50%的交易日為225個,超過90%的交易日為66個,超過95%的交易日為29個。
對倒,頻繁或者大量申報并撤銷申報
景華操縱仁東控股期間,賬戶組在267個交易日存在互為對手方交易的情況,此類交易量占當日市場成交量的比例最高為54.91%。其中,占當日市場成交量比例超過10%的交易日為126個,超過20%的交易日為73個,超過30%的交易日為25個。
操縱期間,景華控制的賬戶組共計在55個交易日,存在時段內申買量占同期市場申買量30%以上且對應撤單量占賬戶組總申買量比例50%以上的虛假申報買入情形。
操縱仁東控股虧損約27億元,還被罰5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