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公司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議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3、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2、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1年10月11日9:15-15:00的任意時間。
3、會議召開方式: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4、會議主持人:袁劍敏董事長。
5、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股東大會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6、現場會議地點:深圳市南山區西麗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業區五區19棟二樓會議室。
7、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95,037,4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1.2780%,其中:
(1)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4人,代表股份9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1.2500%。
(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8人,代表股份37,4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280%。
(3)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共8人,代表股份37,4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280%。
出席和列席本次會議的其他人員有: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
展開全文本公司及公司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議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3、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2、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1年10月11日9:15-15:00的任意時間。
3、會議召開方式: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4、會議主持人:袁劍敏董事長。
5、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股東大會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6、現場會議地點:深圳市南山區西麗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業區五區19棟二樓會議室。
7、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95,037,4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1.2780%,其中:
(1)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4人,代表股份9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1.2500%。
(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8人,代表股份37,4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280%。
(3)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共8人,代表股份37,4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280%。
出席和列席本次會議的其他人員有: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