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日報北京9月29日訊(記者李華林)近日,國務院印發《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提出研究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措施,其目的在于使群眾應納稅收入在減除基本費用標準的基礎上,再享有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優惠,進一步減輕群眾稅收負擔,增加居民實際收入。專家認為,此次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費用納入其中,是繼續完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重要一步,也是實現國家生育政策目標、響應群眾呼聲的必要之舉。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快,勞動力人口供需不平衡的問題愈發突出,需要提高生育率來做好人口儲備,釋放人口紅利。該項政策的執行就是為推動我國生育政策與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進一步降低家庭生育、養育和教育負擔。”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表示,政策釋放出了鼓勵生育的積極信號:一方面可降低人口生育、養育和教育的稅收負擔,刺激育齡青年的生育積極性;另一方面可優化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推動國家“三孩政策”的落實;從長遠來看,該項政策還有助于促進人口長期均衡,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當然,相關政策還有待進一步細化。“嬰幼兒照護費用種類多、花銷雜、金額高低不同,為保證稅收政策的公平和效率,其定義范圍需要進一步明確。”李旭紅表示。
“此外,為了進一步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未來可考慮將優惠群體擴大,不僅包括嬰幼兒家庭納稅人,還可以將育兒所、托管機構以及銷售嬰幼兒產品等納入優惠,提供個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各項優惠,充分發揮各稅種的協同效應。”李旭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