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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拓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拓新藥業”、“發行人”或“公司”)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證監會令〔第167號〕)(以下簡稱“《注冊辦法》”)、《關于修改<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的決定》(證監會公告〔2021〕21號)(以下簡稱“《特別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2021年修訂)》(深證上〔2021〕919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深證上〔2020〕483號)(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證上〔2018〕279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規范》(中證協發〔2021〕213號)(以下簡稱“《承銷規范》”)、《關于明確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規則適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證協發〔2020〕112號)(以下簡稱“《網下投資者規則適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號)(以下簡稱“《投資者管理細則》”)等相關規定,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有關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
本次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均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以下簡稱“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進行,請網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關于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的詳細內容,請查閱深交所網站(www.szse.cn)公布的《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發行方式:本次發行采用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與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行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天國富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或“中天國富證券”)負責組織實施。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及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實施。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實施,請網上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或有)組成。若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金”)、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企業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孰低值,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戰略配售相關情況見本公告“二、戰略配售”。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新鄉拓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披露向戰略投資者配售的股票總量、認購數量、占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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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拓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拓新藥業”、“發行人”或“公司”)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證監會令〔第167號〕)(以下簡稱“《注冊辦法》”)、《關于修改<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的決定》(證監會公告〔2021〕21號)(以下簡稱“《特別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2021年修訂)》(深證上〔2021〕919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深證上〔2020〕483號)(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證上〔2018〕279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規范》(中證協發〔2021〕213號)(以下簡稱“《承銷規范》”)、《關于明確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規則適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證協發〔2020〕112號)(以下簡稱“《網下投資者規則適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號)(以下簡稱“《投資者管理細則》”)等相關規定,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有關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
本次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均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以下簡稱“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進行,請網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關于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的詳細內容,請查閱深交所網站(www.szse.cn)公布的《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發行方式:本次發行采用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與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行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天國富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或“中天國富證券”)負責組織實施。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及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實施。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實施,請網上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或有)組成。若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金”)、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企業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孰低值,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戰略配售相關情況見本公告“二、戰略配售”。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新鄉拓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披露向戰略投資者配售的股票總量、認購數量、占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