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21年3月,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移動式升降作業平臺和組件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以下簡稱“雙反”調查)。調查產品主要包括臂式升降機、剪叉式升降機和伸縮臂叉裝車及其組件。反傾銷調查期間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反補貼調查期間為2020年全年。浙江鼎力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7月29日分別披露了《關于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移動式升降作業平臺啟動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03)、《關于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移動式升降作業平臺啟動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1-029)。
公司獲悉,美國商務部公布了對中國移動式升降作業平臺反傾銷調查初裁結果,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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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美國商務部發布的反傾銷稅率為初裁結果,最終反傾銷稅令仍需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作出肯定性反傾銷損害終裁后方才發布。
本次“雙反”調查已有初裁結果,美國進口商將按照相應反傾銷及反補貼的保證金率繳納反傾銷及反補貼稅的保證金,但最終稅令仍需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作出肯定性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終裁后方才發布。公司及公司律師團隊將繼續努力,全力應對本次“雙反”調查后續事項,堅決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公開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正式公告為準。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