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1年9月15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廣東省汕頭市金平區金園工業城公司E區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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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現場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黃曉佳先生主持。會議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未出現董事缺席的情況;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未出現監事缺席的情況;
3、公司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均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修改〈公司章程〉暨變更經營范圍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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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案名稱:《關于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有效期及股東大會對董事會授權有效期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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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全文(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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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公司股東黃曉佳先生本次參與表決的股份數為11,457,306股,不包括其通過滬股通方式持有的股份6,185,727股。
議案1、2均屬于特別決議議案,已由出席會議股東(含網絡投票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律師:沈國權、黃非兒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汕頭東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關于汕頭東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汕頭東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