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9月9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發的《關于對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報的問詢函》(公司部半年報問詢函〔2021〕第22號)(以下簡稱“問詢函”),要求公司就問詢函中的事項做出書面說明,于2021年9月14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對外披露。
公司董事會收到問詢函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就問詢函涉及的問題逐項討論落實。由于問詢函涉及的部分事項尚需進一步補充完善,為做好回復工作,保證回復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將延期至2021年9月17日前回復問詢函。公司將積極協調組織盡快完成對問詢函的回復工作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對此次延期回復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致以誠摯的歉意,敬請廣大投資者諒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及《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報》,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