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冠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以發行股份的方式收購冠捷科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時,公司擬向不超過35名符合條件的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重組”)。由于公司前期提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審查的本次重組申報材料中的財務數據和評估數據已經超過有效期。為保持審查期間財務數據和評估數據的有效性,公司正在進行加期審計和加期評估,預計相應資料更新工作無法在2021年9月8日前完成。2021年9月6日,公司已向中國證監會申請中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審查。
2021年9月8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中止審查通知書》(211039號),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同意公司本次重組中止審查申請。
本次重組的中止審查,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會全力協調各中介機構落實加期審計和加期評估等相關工作,待相關工作完成后,將及時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恢復審查本次重組事項,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是《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冠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