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港灣基礎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在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實施進度的情況下,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在董事會授權的有效期內用于滾動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銀行結構性存款、理財產品。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體披露的《上海港灣基礎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04)。
一、本次部分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贖回的情況
2021年12月14日,公司贖回部分于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辦理的七天通知存款,收回本金人民幣1,170.00萬元,獲得收益人民幣5.12萬元。上述理財產品具體情況詳見2021年10月13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體披露的《上海港灣基礎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1-006)。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個月使用募集資金委托理財的情況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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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港灣基礎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