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于對巖石股份2021年半年度報告等事項的三次問詢函》(上證公函【2021】2719號),現將函件內容公告如下:
“上海貴酒股份有限公司:
今日,你公司回復我部關于2021年半年度報告等事項的二次問詢函。回復中增持主體最終出資人及權益變動、商標后續整改等事項仍需進一步明確。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16.1 條規定,現請公司對下述問題進一步補充披露。
一、根據公告,上海泓虔實業有限公司和上海鴻褚實業有限公司的最終出資人為 26名自然人,均為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的核心管理團隊成員和合作伙伴,其通過與控股股東簽訂協議的方式構成一致行動人,期間存在最終出資人持股發生變動的情況。請公司補充披露:(1)上述 26 名最終出資人的具體身份,如為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的核心管理團隊人員,請說明具體單位、職務;如為合作伙伴,請說明單位及合作具體事項,業務開展情況;(2)上海鴻褚實業有限公司最終出資人的變動時間、原因及轉讓價格;(3)上述 26 名最終出資人的資金來源,是否存在向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借款進行增持的情形;(4)減持計劃披露中,相關主體可能存在權益變動情況的具體含義,是否存在間接增減持公司股票的情況。
二、根據公告,公司及關聯方分別有多家子公司名稱均含有“貴”字,公司稱不存在主觀誤導投資者的相關情形。前期 e 互動有投資者多次咨詢含有“貴”字公司的歸屬問題,是否屬于上市公司。請公司補充披露:(1)目前關聯方及公司分別持有含有“貴”字子公司股權及商標,是否客觀上存在可能誤導投資者的情形;(2)后續是否具有對上述事項的處理方案。請獨立董事發表意見。
三、根據公告,上海泓虔實業有限公司和上海鴻褚實業有限公司出資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主要基于對上市公司未來發展和投資價值的認同;以及與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形成利益共享機制。請公司:(1)對比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結合公司董監高是否具有相關任職經驗、白酒業務資產、人員、投入、經審計的主要經營業績、市盈率比較情況說明上述主體增持的主要意圖;(2)說明今年以來上述兩主體通過出資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來與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形成利益共享機制的具體邏輯,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請你公司及時披露本問詢函。你公司及全體董監高應當勤勉盡責,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認真核實本問詢函問題,并于2021年9月10日之前披露對本問詢函的回復,同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上海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