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高級管理人員及特定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財務負責人蔣緯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093%;特定股東鄭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4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1509%。上述股份合計3,440,000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比例為0.1602%。
● 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因個人資金需要,公司財務負責人蔣緯界先生擬自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禁止減持的期間除外),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數量合計不超過40,000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0019%(四舍五入后);特定股東鄭永先生擬自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數量合計不超過324,000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0151%(四舍五入后);減持價格按市場價格確定。
一、集中競價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取得的股份。
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高級管理人員及特定股東最近一次減持股份情況
■
注:
1、上述“減持比例”是以減持結果公告之日上市公司當時總股本為基數計算。詳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福萊特董監高及特定股東集中競價減持股份結果公告》(公告編號:2020-046);
2、財務負責人蔣緯界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來源于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并于2021年8月16日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減持股份。
二、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高級管理人員及特定股東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 √是 □否
展開全文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時,鄭永先生作為公司持股5%以下特定股東承諾:(1)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本人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開發行并上市前所持發行人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2)限售期屆滿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本人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屆滿二十四個月后的四十八個月內,本人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2020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時,蔣緯界先生作為激勵對象承諾“按照《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限售其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無
三、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相關風險提示
(一)本次減持計劃系財務負責人蔣緯界先生和特定股東鄭永先生個人資金需求自主決定,其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因素選擇是否實施減持計劃,減持的數量和價格存在不確定性。本次股份減持計劃系股東的正常減持行為,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未來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 □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本次減持計劃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相關股東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監管要求實施減持,公司及相關股東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