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北京康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于請做好北京康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以下簡稱“《告知函》”)。
公司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對《告知函》中所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和逐項落實,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對所涉及的事項進行了說明和回復,現根據相關要求對《告知函》的回復進行公開披露,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康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關于請做好北京康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的回復》。公司將按照要求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告知函》回復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及最終獲得核準的時間均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對該事項的審核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