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化燃燒裝置是借助加熱系統將濃縮的有機廢氣從活性炭層中分離出來, 借助催化劑使有機廢氣在較低的起燃溫度條件下,發生無焰燃燒,并氧化分解為CO2和H2O,同時釋放出大量熱能,并由熱交換裝置置換能量,用于維持設備自燃的能源, 從而達到去除廢氣中有害物質的方法。其反應過程為:采用 CO 型催化凈化裝置,電加熱工作時間約半小時,當催化床溫度達到 250 ~ 300 ℃時,催化燃燒床開始反應,利用廢氣反應產生的熱空氣循環使用,此時電加熱停止,不需要外加熱,單床脫附,脫附時間為 4~5 小時,設定時間活性炭吸附床定時自動切換脫附,內部裝填的陶瓷蜂窩體催化劑使用壽命為 10000 小時。整個脫附系統采用多點溫度控制,保證脫附效果的穩定。
什么是催化燃燒?催化燃燒環保設備采用RCO工藝凈化有機廢氣,去除多種有機污染物。具有工藝簡單、設備緊湊、運行可靠等優點。催化燃燒環保設備凈化效能高,一般在95%以上,而催化燃燒設備運行成本低,熱回收率一般在95%以上。整個過程不產生廢氣,凈化過程不產生氮氧化物等二次污染。RCO有機廢氣處理設備可與烘箱配套使用,凈化后的氣體可會增加回收至烘箱加熱設備,達到節能減排的目的。
催化燃燒后處理
當廢氣中的有機物中只含有碳氫、化、氧元素時,經過催化燃燒形成二氧化碳和水。對于一些含S、N、Cl等的雜原子有機化合物,經過催化燃燒后會產生SO2、HCl、NOx等二次污染物,因此對燃燒尾氣需要進一步進行處理達標后方可排放。
對于低濃度的有機廢氣,經過吸附和熱氣流解吸后,廢氣中的有機物被濃縮,再采用催化燃燒設備進行處理。進入催化燃燒器的氣流中有機物的濃度應控制在其極限下限的25%以下。因此,實際上進入吸附器的有機物濃度應該是遠低于其極限下限的25%。
經過催化燃燒后產生的高溫煙氣的余熱。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用于吸附器的再生,降低設備的運行費用,也可以用于余熱鍋爐或引入生產工藝中。利用高溫煙氣的余熱對吸附器進行再生的方式有兩種:一是通過冷風機在高溫煙氣中補充部分新鮮空氣,使煙氣溫度降到吸附劑再生所需要的溫度后直接引入吸附器進行吸附劑的再生。二是增加一個氣-氣換熱器,利用高溫煙氣加熱新鮮空氣至吸附劑再生所需要的溫度后引入吸附器進行吸附劑的再生。
在HJ/T?389-2007《工業有機廢氣催化凈化設備》中,對催化燃燒器的基本性能進行了規定,可以作為設計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