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三普的范圍與任務
土壤三普的范圍與任務2.1普查范圍覆蓋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農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林地、草地中突出與食物生產相關的土地,未利用地重點調查與可開墾耕地資源潛力相關的土地,如鹽堿地等。2.2普查內容以校核與完善土壤分類系統和繪制土壤圖為基礎,以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狀普查為重點,更新和完善土壤基礎數據,構建土壤數據庫和樣品庫,開展數據整理審核、分析和成果匯總。查清不同生態條件、不同利用類型土壤質量及其障礙退化狀況,查清特色農產品產地土壤特征、后備耕地資源土壤質量、典型區域土壤環境和生物多樣性等,查清農用地土壤質量家底,系統完善我國土壤類型。
技術路線與方法以土壤二普、國土三調、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農業普查、耕地質量調查評價、森林資源清查固定樣地體系等工作形成的相關成果為基礎,以遙感技術、***信息系統、定位系統、模型模擬技術、現代化驗分析技術等為科技支撐,統籌現有工作平臺、系統等資源,建立統一的土壤三普工作平臺,實現普查工作全程智能化管理;統一技術規程,實現標準化、規范化操作;以二普土壤圖、地形圖、土地利用現狀圖、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點位圖等為基礎,統一編制土壤三普工作底圖;根據土壤類型、土地利用現狀類型、地形地貌等工作底圖上統一規劃布設外業采樣點位;按照檢測資質、基礎條件、檢測能力等,統一篩選測試化驗機構,規范建立測試指標與方法;通過“一點”跟蹤管理,統一構建涵蓋普查全過程質控體系;依托土壤三普工作平臺,和省級分別開展數據分析和成果匯總;實現土壤土壤三普標準化、化、智能化,科學、規范、推進普查工作。】
外業調查與采樣技術規范土壤普查辦,組織編寫《土壤外業調查與采樣技術規范》,明確樣點現場確認、樣點信息調查與填報、樣品采集、樣品包裝與寄送等外業調查采樣工作。
各省級土壤普查辦,落實本技術規范,制定適合本區域的外業調查與采樣技術規范,負責組織開展本區域的外業調查采樣工作。
各省負責組織開展外業調查與采樣工作。各省級土壤普查辦根據土壤普查辦統一布設的樣點和調查任務,負責組建調查采樣隊(調查采樣隊人員組成中至少有1位通過省級土壤普查辦統一組織培訓,并獲得培訓證書和1名縣級相關技術人員),制定外業調查采樣計劃,按照統一的《土壤外業調查與采樣技術規范》,開展樣點現場確認、樣點信息調查與填報、樣品采集、樣品包裝與寄送等外業調查采樣培訓,落實外業調查采樣的工作進度。
其中采集土壤剖面樣點的調查采樣隊,須由熟悉土壤分類與制圖的帶隊,重點負責挖掘土壤剖面、觀察與記載剖面形態、采集剖面土壤樣品與標本,開展土壤類型校核完善與邊界勾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