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質押評估要求委托方明確專利權的基本狀況通常包括:1、專利名稱;2、專利類別;3、專利申請的國別或者地區;4、專利號;5、專利權申請日;6、專利權利要求書所記載的權利要求。現在市場存在三種質押評估方法,具體為:成本法、收益法、市場法。現在從一系列公開數據中比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來看,主要采用的是操作簡單、成本較低的成本法,這種評估方法與不動產評估方法是差不多的。
專利評估,現階段推薦的方法還是收益法,如果未來市場發展的非常好,專利交易和專利許可市場非常成熟后,用市場法將是很適合的。專利權質押評估會核實專利權的法律權屬:核查專利權人持有的證明其權屬的資料。包括:國家知識產權部門出具的評估基準日有效的專利登記薄副本,新一期的專利繳費憑證及專利證書原件。專利質押評估方法——收益法:該方法也叫收益現值法,是現在國際和國內比較通用所采用的無形資產評估方法,其主要也是建立在假設基礎上進行的未來估值。
專利權質押評估不同于傳統的不動產質押評估,因質押物的特殊性,選用收益法評估,考慮的因素極其復雜,對評估機構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如果是實用新型專利,專利權質押評估需要核查由正規技術查新機構出具的實用新型專利技術查新報告。如果專利權已經發生過質押,專利權質押評估需要核查專利質押登記的相關資料以確認前次質押是否已撤銷。還考慮專利權是否已許可他人使用及使用權的具體形式。
專利質押評估收益法,通過假設企業未來持續經營條件下,通過估算知識產權經濟壽命期內的合理預期收益,并以適當的折現率折算成現值,借以確定其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其核心是收益年限、收益額、折現率等相關數據作為依據和參考。專利質押評估方法——成本法:該方法主要是通過估測知識產權的重置成本(資產的現行再取得成本),然后估測由于技術更新因素導致的功能性、經濟性貶值因素,從重置成本中扣除而得到評估價值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