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類型名稱校準與完善工作指南:更新土壤類型圖和規范土種剖面描述,完善土壤分類系統,包括按照《中國土壤分類及代碼》(GB 17296-2009)規范二普土壤類型名稱,進行土壤分類判定和低級土壤名稱化和統一命名,以及土壤類型校核,制定土壤三普的土壤分類暫行方案;結合土壤三普調查與數字土壤類型制圖,更新完善土壤分類方案、土壤類型圖。
土壤普查工作底圖制作與采樣點布設技術規范:統一規范土壤普查全過程管理和底圖制作、樣點布設,包括工作底圖、樣點布設方法、樣點校核、樣點信息與任務賦值等。
3.5.2質量控制實驗室質量控制實驗室由土壤普查辦組織,評審篩選出8-10家質量控制實驗室。
省級質量控制實驗室原則上由各省級土壤普查辦選定,每省級質量控制實驗室2-3家,并報土壤普查辦備案。3.6數據安全與保密規定嚴格執行安全制度,使用國產硬件軟件和定位系統,實行數據加密傳輸、數據庫等級保護和數據使用權限管理等,建立普查工作保密責任制。
分發樣品時,樣品制備實驗室需要保留一定數量的樣品,確認檢測實驗室收到樣品,否則需重新郵遞同等批次的樣品。
土壤普查工作平臺樣品任務清單中抽檢的質控樣品,需流轉到質控實驗室進行指標測試。
“樣品流轉APP”任務清單中流轉到樣本庫的混合土樣,需流轉到樣品庫相應的原狀樣或過篩樣。7.3土壤理化測試指標與方法分發的土壤樣品,到達檢測實驗室或質量控制實驗室后,采用“樣品流轉APP”掃碼登記,并在土壤普查工作平臺上填報收樣的實驗室信息,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臺樣品任務清單中的樣品測試指標與測試方法,進行樣品的物理、化學指標測定。耕地園地的土壤樣品檢測指標見附表2-1,林地、草地、鹽堿荒地的土壤樣品檢測指標見附表2-2。7.4測試數據填報與審核各檢測實驗室按照《土壤普查全程質量控制技術規范》中的內部質控要求,對檢測數據質量進行審核,并完成數據填報。填報的數據,除了土壤普查工作平臺閾值限定外,各省需對本省測試數據的質量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上傳至土壤普查工作平臺的數據庫系統。,需對各省匯交的數據質量進行審核。
對于不達標的數據項,需開展補測,甚至是重新采樣測試。7.5內業測試質量控制內業測試質量控制,包括土壤樣品的制備、保存、流轉、分析測試、數據審核等環節的內部質控和外部質控。內部質控是檢測實驗室的內部工作過程自控,外部質控是省級與土壤普查辦組織質量控制單位,負責對樣品測試質量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