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的安全級別
激光的附加輻射之危險性和相關其他的危險性,大多可藉適當的裝置及措施加以防范。根據激光光的危險程度加以分級(1至4級),可以分別采取恰當的安全措施,簡化決定適當安全措施的程序,以免過與不及。
一級 (Class 1) 激光:
這一級別的激光,基于現在的醫學知識,被認為是安全的。這級別在任何條件下,眼睛都不會受到光學輻射。或者雖然是更有傷害性的激光,但被放置在相應的密封產品里,沒有任何有害的輻射能逃出封閉裝置。
二級(Class 2)激光:
第二級激光系統指小功率、可見激光,第二級激光的光束久看有害,也就是低危險激光。只有在故意反抗自然厭光反應,持續凝視時,第二級激光才會造成眼部傷害。二級激光需要張貼“警告”標志。
三級(Class 3)激光:
即使只在完成厭光反應之前的短暫期間內,有第三級激光光進入眼睛,就會有傷害。第三級又分為三(a)、三(b)兩個副級。
四級(Class 4)激光:
激光安全標記的使用
1、激光產品安全標記的使用
a)所有激光產品都必須貼有激光安全標記。
b)每臺設備必須同時具有激光警告、激光輻射分類說明、輻射窗口等安全標記。
c)激光安全標記的粘貼位置必須位于人眼看得到并不受激光傷害的地方。
2、激光作業場所安全標記的使用
a)所有3B類和4類激光產品工作的場所都必須貼 有激光安全標記,可單獨使用激光警告標記,也可同時使用激光警告和輻射場所安全分類說明標記。
b)3A類激光產品作為測量、準直、調平使用時的工作場所應設有激光警告等安全標記。
c)激光安全標記的粘貼位置必須是激光防護區域 的明顯位置,有必要的話,應設置多個標記。
d)長期性的激光防護區域應在出入口處設置激光 安全標記。
e)激光安全標記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如發 現有退色、破損、變形等現象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f)在修整或更換激光安全標記時應有臨時的標記替換,以避免意外的激光傷害。
激光的安全防護知多少?
激光技術的發展雖然僅僅只有五十年,卻依然成為制造業以及社會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激光是在真正意義上推動加工工藝革命性進步的創新技術。如今僅在中國,就已經安裝了數萬臺激光切割與焊接設備。但是,在這項技術的強大影響下,激光安全問題卻無情地被忽視了。
業界皆知,激光/放大光源產生的光線在自然界原本不存在,高強度光等激發物質被輸入激光腔后,形成激光發射或激光輸出。因此,由于激光/放大光的特殊性, 通常在使用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