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性工作人員的個人劑量監管的要求
使用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行規及國家環境保護和職業衛生標準,對本單位的輻射工作人員進行個人劑量監測;發現個人劑量監測結果異常的,應當立即核實和調查,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輻射安全許可證發證機關。
使用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單位,應當安排專人負責個人劑量監測管理,建立輻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檔案。個人劑量檔案應當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工作崗位、劑量監測結果等材料。個人劑量檔案應當保持至輻射工作人員年滿75周歲,或者停止輻射工作30年。
輻射工作人員有權查閱和本人的個人劑量檔案。輻射工作人員調換單位的,原用人單位應當向新用人單位或輻射工作人員本人提供個人劑量檔案的件。
為了規范醫學的行為,國家相繼出臺了一些列的放射衛生檢測法規及放射防護相關標準,來保障醫護職工與患者的健康。那么,什么是放射衛生評價?
放射衛生評價定義:
放射衛生評價,是依據職業病防治法、放射診療管理規定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對放射診療建設項目進行的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評價。
該評價可分為2個部分:
1.放射防護預評價,主要對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的放射防護設計圖紙進行評價
2.放射防護控制效果評價,主要對已建成的放射診療項目進行放射防護檢測與診療設備驗收檢測后,針對檢測結果以及醫院相關管理制度等進行評價。
放射衛生評價的流程
業務受理,簽訂合同,收料,現場檢測,報告編寫,質量審核,報告簽發,提交報告出具
報告時間:
現場檢測完成后,在資料提供齊全的情況下,5-10個工作日可出具檢測報告。
放射工作場所防護檢測
放射診療設備工作場所輻射防護檢測的目的是了解放射診療設備工作場所輻射強度及防護情況,發現存在的輻射安全隱患,保護患者及醫務人員健康。
檢測周期
▲放射診療設備新安裝、重大維修后機房進行驗收檢測;
▲正常使用情況下每年一次狀態檢測。
4、放射防護控制效果評價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46號)第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在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申請進行衛生驗收。
卓然輻射檢測-放射防護控制評價流程:
業務委托→擬訂檢測與評價方案→方案內審→現場檢測→編制評價報告→內部評審→評審并修改→提交報告。
5、個人劑量監測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通過為放射工作人員提供個人劑量監測,以便了解放射工作人員的年劑量當量,為行政部門監督檢查提供技術依據。
檢測標準
GBZ 128-2019職業性外照射個人監測規范
檢測周期
至少每季度(3個月)送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