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圖書批發零售的條件;
根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十五條,單位,個人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出版物發行業務的,應當依照本規定第七條至第十條的規定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已經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個人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應當自開展網絡業務后15日內到原批準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那么出版物網絡經營許可如何申請?
圖書許可證條件有哪些?
出版物許可證在哪兒辦理?
網絡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1.承諾書
2.出版物發行單位的網絡經營備案表,自建平臺的,需要提供網站的ICP備案號,網址及網站首&頁截圖,借助其他平臺的,需要提供與平臺簽訂的合作合同或提供平臺出具加蓋公司章的證明文件及銷售網頁的首&頁截圖。
3.營業執照副本,應包含出版物零售網絡發行相關經營范圍;
4.《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辦理范圍:金牛區,成華區,錦江區,武侯區,高新區,青羊區,溫江區,郫都區,雙流區,新津區,新都區,大邑縣,蒲江縣,金堂縣,邛崍市,崇州市,簡陽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高新西區,東部新區。
原文鏈接:http://www.lg5658.com/hq/show-125188.html,轉載和復制請保留此鏈接。
以上就是關于四川成都市出版物網絡經營許可證如何申請全部的內容,關注我們,帶您了解更多相關內容。
以上就是關于四川成都市出版物網絡經營許可證如何申請全部的內容,關注我們,帶您了解更多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