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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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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范圍:本規則適用于摩托車乘員(包括駕駛人及乘坐人員)佩戴的頭盔。由于法律法規或相關產品標準、技術、產業政策等因素發生變化所引起的適用范圍調整,應以國家認監委發布的公告為準。2認證依據標準:GB 811 摩托車乘員頭盔:上述標準原則上應執行化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尤新版本。當需使用標準的其他版本時,則應按國家認監委發布的適用相關標準要求的公告執行。以及按照認證標準識別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和關鍵制造過程、裝配過程、檢驗過程并確定其控制要求。
3認證模式:本實施規則規定的基本認證模式,是以生產企業誠信自律、有效管理、穩定生產為前提,基于產品的固有安全風險特點和生產企業普遍采用的生產工藝確定的認證模式。證機構應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生產企業分類管理 、認證模式選擇與確定》的要求對生產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并結合分類管理結果在基本認證模式的基礎上增加認證要素,以確定認證委托人所能適用的認證模式。1適用范圍:本規則適用于摩托車乘員(包括駕駛人及乘坐人員)佩戴的頭盔。
5.2申請資料:認證機構應根據法律法規、標準及認證實施的需要在認證實施細則中明確申請資料清單,應至少包括認證申請書或合同、認證委托人和生產者的注冊證明、《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描述》(附件1)、《生產一致性控制計劃》(按附件2編寫)等。認證委托人應按認證實施細則中申請資料清單的要求提供所需資料。認證機構負責審核、管理、保存、保密有關資料,并將資料審核結果告知認證委托人。或已獲證產品發生技術變更(設計、結構參數、關鍵零部件/原材料等)影響相關標準的符合性時。
8.4認證證書的注銷、暫停和撤銷:認證證書的注銷、暫停和撤銷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和《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注銷、暫停、撤銷實施規則》及認證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認證機構應確定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類別和范圍,并采取適當方式對外公告被注銷、暫停、撤銷的認證證書。在證書暫停、注銷、撤銷期間,對于其證書覆蓋已出廠、進口的摩托車頭盔,認證委托人應根據證書暫停、注銷、撤銷原因評價產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依照有關規定及時向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給定認證機構進行通報或采取相應措施,確保產品符合117號令相關要求。認證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使用的,認證委托人應當在認證證書有效期屆滿前90天內提出認證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