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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出海之路的新機遇
出海的問題,都有辦法解決,上工具或是提前協商好合同條款,一起來看看出海新機遇。
1、海外客戶的需求量變大了,因為疫情海外很多產能停擺,使得很多采購在線上進行,且國內有穩定的產業帶,成為海外大量買家的之選。
2、海外的需求增加后,市場變大,而加入進來搶蛋糕的人沒有增加,機會更多。同時國內出海推出利好政策,例如跨境電商B2B出口試點,降低了通關、結匯、退稅等環節的門檻,讓退稅、通關的速度更快。關于B2B出口的監管政策,都是利好政策。
3、拓展海外業務也是分散風險,不建議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面。放到的環境下,的需求是由你整體的供應鏈來支撐的,你的規模大了形成了網絡效應,不僅效率更高,成本也更低。
出口企業必須知道企業出口地區是否符合海關的特殊監管區域,一般這種業務在申報時會有疑點“出口國別為中國境內”這個疑點是一個中性疑點,稅局會根據出口退稅的金額大小或者是否有其他疑點來判斷是否對出口企業進行核查。一般情況是給企業直接退稅,核查時主要的問題是出口企業是否存在“保稅一日游”的問題。
這種業務的特點是報關單上的運抵國填寫的是“中國境內”。
二是對涉及特殊經濟關系的應按要求申報。
可視為存在特殊經濟關系的情形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特定情形,例如一方直接或者間接地受另一方控制、買賣雙方是同一合伙的成員,雙方之間的交易可能有違市場公平交易原則,所達成的終成交價格則不能充分反映進口貨物真實價格。
近年來,為解決國內外鐵礦資源不平、進口原料成本過高等問題,進口企業通過“走出去”購買國外礦山、設立境外全資子公司等模式進口鐵礦。此時,買賣雙方簽訂的進口合同或構成特殊經濟關系,可能影響成交價格。涉及上述情況需尤其注意按要求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