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
《廊坊市標準化資助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可獲≤2萬元補助資金
《團體標準》編寫要義一)在編制團體標準前宜充分搜集相應標準化對象的國內外標準、技術法規、技術發展趨勢文獻、科技文獻等參考資料,明確標準的編制目的、范圍和內容框架。
二)團體按照GB/T1.1制定統一的標準編寫規則,包括團體標準的結構、起草表述方法、格式等內容,以提高團體標準的適用性。團體在編制團體標準時,參照如下的體例:封面;目次;前言;引言;標準名稱;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規范性技術要素
申報與審核
第八條??園區申報條件:
(一)園區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縣市(區)級及以上人民政1府;
(二)園區要有科學的規劃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區、明確的主導產業,完善的配套政策,并經當地人民政1府批準納入社會經濟發展規劃;
(三)園區應圍繞全省縣域農業特色產業發展需求進行布局,核1心區主導產業應以優勢特色主導產業為主,要有效提高當地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
(四)申報園區要有明確的地理界線和一定的建設規模,核1心區、示1范區、輻射區功能定位清晰,建設內容具體,其中,核1心區要有明確的地理界線,四至范圍準確;
(五)申報園區應具備一定的規模,核1心區面積不少于1000畝,示1范區面積不少于5000畝,且核1心區內基礎設施建設達到通水、通電、通路、通訊、通氣、土地平整等“五通一平”;
(六)核1心區內有5家以上涉農企業;
(七)核1心區應具有省級以上農業科技創新平臺2個以上,累計開發重點新產品、申請專利、地方標準、行業品牌共5個以上;
(八)園區要有健全的服務體系,統籌科技資源,協調推進,充分發揮園區對當地農業主導產業的支撐作用。主要包括,園區要有科技服務機構,要有比較完善的人才培養、技術培訓體系,有一定數量的科技人才(科技特派1員、“三區”科技人才等),要有良好的農村農業科技信息化條件,要為職業農民培訓提供場所,帶動農戶1000戶以上。
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審核認定
1.收到申報材料后,省實驗區管理辦公室對申報材料和申報地區的基本條件進行審核,并組織專1家進行實地考察和咨詢。
2.省實驗區管理辦公室組織申報單位召開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規劃評審會,由相關專1家進行評審,形成評審意見。
3. 經評審通過的實驗區,由省科技廳正式批準納入湖北省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創建名單。
申請材料
1. 當地人民政1府關于創建省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的函;
2. 當地人民政1府關于成立實驗區協調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文件;
3. 實驗區所在地上一級政1府科技主管部門的推薦函;
4. 《湖北省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申請書》(格式附后);
5. 《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規劃》(提綱附后);
6. 匯報材料:10分鐘視頻介紹、匯報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