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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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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帶電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統工作原理
自帶電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統在正常工作狀態時,市電通過應急照明配電箱為燈具供電,用于正常工作和蓄電池充電。
發生火災時,相關防火分區內的應急照明配電箱動作,切斷消防應急燈具的市電供電線路,燈具的工作電源由燈具內部自帶的蓄電池提供,燈具進入應急狀態,為人員疏散和消防作業提供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1、火災照明應設置在下列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
2、按規定應設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建筑的疏散走道
3、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的照明支線,應接在消防配電線路上。
4、疏散指示標志宜放在太平門的頂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于20m。
防煙系統的安裝位置:
1)擔負一個防煙分區凈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間,每平方米不小于60立方米
2)擔負一個防煙分區凈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間,每平方米不小于120立方米
3)排煙口安裝在屋面及頂棚位置;排煙量不小于60立方米、秒
4)防煙口設置水平距離不超過30米防煙閥關閉溫度2800C
5)走廊的防排煙系統豎向設置,室內的按防火分區設置
6)機械防排煙系統可以與通風空調系統合用但必須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
7)防火風管為建筑中的安全救生系統:主要應用于火災時的排煙和正壓送風的救生保障系統,一般可分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級別
1.平面疏散區域供電
平面疏散區域供電由應急照明總配電柜的主電以樹干式或放射式供電,并按防火分區設置應急照明
配電箱.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非人員密集場所可在多個防火分區設置一個共用應急照明配電箱,但每個防火分區采用單獨的應急照明供電回路;應急照明配電箱的主電源取自于本防火分區的備用照明配電箱;多個防火分區共用一個應急照明配電箱的主電源應取自應急電源干線或備用照明配電箱的供電側。
大于2000m2的防火分區單獨設置應急照明配電箱或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小于2000 m2的防火分區可采用應急照明回路;應急照明回路沿電纜管井垂直敷設時,公共建筑應急照明配電箱供電范圍不宜超過8 層,住宅建筑不宜超過16 層;一個應急照明配電箱或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所帶燈具覆蓋的防火分區總面積不超過4000 m2,地鐵隧道內不超過一個區段的1/2,道路交通隧道內不超過500m。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和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在同一平面層時,應急照明電源采用放射式供電方式;二者不在同一平面層,且配電分支干線沿同一電纜管井敷設時,應急照明集中電源可采用放射式或樹干式供電方式。商住樓的商業部分與居住部分應分開,并單獨設置應急照明配電箱或應急照明集中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