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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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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報Ⅲ類射線裝置(一般醫院用x射線等,詳見下方射線裝置分類表)及Ⅳ、Ⅴ類輻射源輻射安全許可證的企業需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備案登記表,登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系統注冊填報后打印五份蓋章送市政務服務大廳登記備案,并送一份到所在縣區環保局備案。
2、辦理環評文件的同時網上填報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系統審批通過并完成境影響評價文件辦理后,通過系統打印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并蓋章一份。
3、對照下列材料清單準備材料,報送到市政務服務大廳環保局窗口即可進行申報。
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須接受培訓
第七條 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當接受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方可參加相應的工作。培訓時間不少于4天。
第八條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放射工作人員接受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放射工作人員兩次培訓的時間間隔不超過2年,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天。
第九條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建立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訓檔案。培訓檔案應當包括每次培訓的課程名稱、培訓時間、考試或考核成績等資料。
第十條 放射防護及有關法律知識培訓應當由符合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條件的單位承擔,培訓單位可會同放射工作單位共同制定培訓計劃,并按照培訓計劃和有關規范或標準實施和考核。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將每次培訓的情況及時記錄在《放射工作人員證》中。
放射工作人員從業條件與培訓:
第五條 放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年滿18周歲;
(二)經職業健康檢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員的職業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合格;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四)遵守放射防規和規章制度,接受職業健康監護和個人劑量監測管理;
(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員證》。
第六條 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放射工作單位負責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衛生行政部門為其申請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
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機構,向為其發放《放射診療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
開展本辦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三)項所列活動以及非運行、輻照加工、射線探傷和油田測井等活動的放射工作單位,向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
其他放射工作單位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的規定,由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
《放射工作人員證》的格式由統一制定。
卓然輻射檢測,通過了CMA﹨CNAS資質認證,是一家從事環境輻射檢測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為核技術利用企業、醫院等客戶提供輻射環境檢測、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檢測預評價,放射診療設備防護性能檢測與評價等服務。卓然輻射檢測可以代辦 《輻射安全許可證》,具體流程及費用可以咨詢卓然輻射檢測工程師了解。
《輻射安全許可證》作為我國境內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單位的。《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與防護條例》規定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單位,應當依照本章規定取得許可證。生產放射性同位素、銷售和使用Ⅰ類放射源、銷售和使用Ⅰ類射線裝置的單位的許可證,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除此之外的單位的許可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