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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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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電源
船舶主電源要保證船舶在航行狀態、進出港狀態、停泊狀態、裝卸貨狀態、應急狀態等各種工況下正常用電的需要,通常要裝備若干臺發電機組,稱為船舶主電站要確定船舶電站的容量、發電機的數量和單機功率,首先就要計算出船舶在各種工況下電力負荷所需總功率,其中功率更大而負荷變化又不十分劇烈的工況所需總功率值常被用來作為選擇主發電機組的依據該工況較小所需總功率可用以檢查主發電機組低負荷下的工作情況。以應急工況下所需總功率值作為選擇應急發電機組的依據;以停泊工況下所需總功率值作為選擇停泊發電機組的依據。這樣確定發電機容量,既能滿足各種工況的供電要求,又能獲得經濟和有效的運行。
船用電源的要求
1、正常航行時,船用主電源應當向所有的無線電設備及其附屬設備供電;
2、必須向其備用電源組成部分的任何蓄電池供電。
3、備用電源獨立與船舶動力推進系統和船舶電力系統。
4、如果備用電源還與其它無線電設備相連,其供電時間和容量應當符合上述要求。當同時只能與一臺設備相連接時,按功率較大的計算。
5、備用電源應向電器照明設備供電。
6、對充電設備的要求:備用電源的充電設備應當在10個小時之內通過充電是備用電源達到更小的容量。
船用電源
船用電源的要求
1、正常航行時,船用主電源應當向所有的無線電設備及其附屬設備供電:
2、必須向其備用電源組成部分的任何蓄電池供電。
3、備用電源獨立與船舶動力推進系統和船舶電力系統。
船舶主電源要保證船舶在航行狀態、進出港狀態、停泊狀態、裝卸貨狀態、應急狀態等各種工況下正常用電的需要,通常要裝備若干臺發電機組,稱為船舶主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