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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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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認證測試依據標準
GB/T 18487.1-2015《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 第l部分:通用要求》
GB/T 18487.2-2017《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 第2部分:非車載傳導供電設備電磁兼容要求》
GB/T 34657.1-2017《電動汽車傳導充電互操作性測試規范 第l部分:供電設備》
NB/T 33002-2018《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技術條件》
NB/T 33008.2-2018《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檢驗試驗規范 第2部分:交流充電樁》
作為一名電動汽車消費者,你在購車之時廠家一般都會隨車附贈一根家用充電樁,雖然充電樁上會被印上車企品牌logo,但這些充電樁基本都是由上面這些充電樁制造企業生產的。即使是由國i家電網運營的公共充電樁,很可能也都是由這些企業生產的。
雖然這些生產企業與充電樁的關系zui為密切,但是目前充電樁相關技術標準大多數都是由國i家電網或南方電網相關的單位主導的,作為充電樁生產企業,它們只能被動跟隨主管部門。
導致的結果就是,生產企業只要讓充電樁符合標準,能夠滿足充電需求就行。在生產過程中,為了節省成本生產,安全性能低的設備同樣能夠符合標準銷售出去。但是,對于消費者來說,安全事故的發生,就很可能需要自己來買單。
充電樁電磁兼容
電磁兼容性能應滿足GB7251.1-2005中7.10的要求。
6.9平均故障間隔時間(MTBF)
平均故障間隔授課(MTBF)應大于等于8760h
7試驗方法
7.1環境試驗
7.1.1低溫試驗
按照GB/T2423.1-2001中“試驗Ab:非散熱試驗樣品溫度漸變的低溫試驗”的要求進行試
驗,試驗中,取低溫試驗溫度為6.11規定的現低工作環境溫度,試驗持續時間外2h。在試驗前,
試驗期間和試驗結束后,交流充電樁應能正常工作,電氣性能應符合出廠要求。
注:正常工作是指交流充電樁的充電、通訊、顯示及各項保護功能都正常。不允許有功能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