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
為了在城市節水管理工作中,推廣應用這一科學管理方法,建設部于1987年4月發布了部頒標準CJ20-87《工業企業水量平衡測試方法》,1990年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委會發布GB/T12452-90《企業水平衡與測試通則》。2、各類用水分析:各類用水按用途進行匯總分類,按照用水考核指標體系計算,分析用水合理水平。一些省、市政府也把水量平衡測試納入地方性行政的法規、規章,如《河北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城市用水單位應當依照,定期對本單位的用水情況進行水量平衡測試和合理用水評價,改進本單位的用水工藝。“用水單位按規定進行水平衡測試已經成為法定義務。
計劃用水制度是用水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國務部關于大力開展城市節約用水的通知》(國發[1984]80號)明確提出取消包費制及實行計劃用水。調查用水單位用水單元數量,編制用水單位用水設備、設施明細表,摸清用水單元使用情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號)規定城市實行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用水應當計量,并按批準的用水計劃用水。根據計劃用水的范圍又分為廣義的區域計劃用水以及狹義的城市內針對各用水單位計劃用水。本標準所稱計劃用水是指后者。
基本規定:3.本標準采用單因子節水評價方式。單因子評價single-factorevaluation:根據實測數據和標準對比分類,選取至差指標的級別作為評價結果的評價方式。該方式是指在評價過程中,根據實際節水指標和標準對比分類,選取至差指標的級別作為節水評價結果。4.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統計年鑒、統計年報等資料包括:國家統計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處、水利處、環境保護處以及地方發布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城市統計年鑒、城市建設統計年鑒、水資源公報、環境統計年報、環境狀祝公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