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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的安全使用及防護
激光是一種不電離的輻射。具有高亮度性、高單色性和高度定向性的物理特征。激光可對生物組織進行凝固、汽化、切割而無創傷地消除病變組織。更能選擇性的為不同病變組織所吸收達到對病變組織有選擇性的破壞而不損傷正常的組織。
因此,人們利用激光解決了許多生物醫學所面臨的技術難題,實施了許多傳統醫學所不能的治方法。但激光產生的光束危害和非光束危害會給醫務工作者的身體帶來一定的職業暴露影響,因此使用激光設備應嚴格進行防護并按操作章程進行操作。
激光防護眼鏡如何選型
激光防護眼鏡如何選型激光標準和分類
1. 美國激光安全標準ANSI Z136.1:通過光密度(OD,Optical Density)來衡量,光密度OD與透過率T之間的邏輯關系:D=-log10 T。
2. 歐盟激光安全標準IEC CE EN207/EN208:考慮光密度OD,此外還需要考慮損傷閾值,也就是激光防護眼鏡自身抵抗激光輻照的能力。包括中國、日本等在內的其他國家通常遵循這個標準。
激光產品的分類
I類激光:
其連續波功率很小,只達微瓦或 亞微瓦級,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危害, 一般不必釆取防范措施。例如:激光打印機等。
II類激光:
功率為(0.1-1)mW,仍屬小功率范圍,可以用肉眼觀察。其輸岀劑量不超過1類激光源的很大允許輻射劑量,雖不是安全的,但眼睛對這類激光源看久了會自動生厭(眨眼)。
IIIA類激光:
其連續波輸出功率達(1-5) mW, 通常應加防護措施,其工作區及激光源本身均應掛相應的警告標記,另外,利用光學儀器直視這類激光源會眼睛帶來危害,也應加強防護。例如:YAG導光臂指示紅光。
IIIB類激光:
其輸岀功率為(5-500) mW,直接靠近這類激光源會對身體有危害;通過漫反射器觀看這類激光源,距離在150mm以上。觀看時間短于10s則是安全的。此類激光源應設警告標記。
IV類激光:
激光輸出功率在0.5W以上,即使通過 漫反射也有可能引起危害,會灼傷皮膚,引燃可燃物。用戶操作這類激光源時應特別小心。這類 激光源應配備明顯的警告標記。例如:半導體激光、YAG激光、CO2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