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
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從事化妝品的生產活動。不得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第八條 生產化妝品所需的原料、輔料以及直接接觸化妝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第九條 使用化妝品新原料生產化妝品,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化妝品新原料是指在國內使用于化妝品生產的天然或人工原料。
化妝品主要法規和管理辦法有《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化妝品衛生規范》、《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對化妝品的生產、銷售以及使用安全進行了有效管理。在2007新版《化妝品衛生規范》中,規定了化妝品中1000多種禁用物質,其中明確指出糖皮質、雌、雄、孕等禁用,同時,新版《化妝品衛生規范》中還提供了化妝品中雌二醇等七種性測定的參考方法。化妝品中糖皮質的測定方法研究較多,多為液相色譜或液相色譜/質譜聯用測定。
歐盟化妝品香精過敏原要求
2003年3月《歐盟化妝品指令》第7次修訂(2003/15/EC)將歐盟化妝品和非食品科學會(原SCCNFP,現SCCS)鑒別的26種公認的、可能引起接觸性過敏的日用香料過敏原收錄于附錄III(即化妝品限用物質清單),并規定在駐留類化妝品中的濃度高于質量分數0.001%、淋洗類化妝品中高于質量分數0.01%時,應在化妝品標簽成分列表中標注這些物質名稱。2009年11月,歐盟會在《歐盟化妝品指令》的基礎上制定發布了《歐盟化妝品法規》(2009/1223/EC),保持了對這26種日用香料過敏原的規定,
如何認識“原料組成”
化妝品原料是指化妝品配方中使用的組分。根據原料的來源特征,可以分為化學合成原料、植物原料、動物原料、礦物原料等。從《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年版)》來看,化妝品原料種類繁雜,應用形式多樣。對于“原料組成”信息,應由原料生產商根據原料的生產工藝及目標產物來確定,尤其應明確界定組分和雜質。對于不同來源的原料,應根據情況具體分析。例如,化合物所含的結晶水,或植物提取物中所含的水分,均不屬于原料組成的組分;而若用作水溶液中的溶劑,則水就屬于原料組成的組分。此外,復配原料中的不同原料組分、為保護原料而添加的穩定劑、防腐劑、劑等,都應屬于原料組成的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