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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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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運輸
遇濕易i燃物品本項化學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易i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i炸。遇濕易i燃物質除遇水反應,遇到酸或氧化劑也能發生反應,而且比遇到水發生的反應更為強烈,危險性也更大。因此,儲存、運輸和使用時,注意防水、防潮,嚴禁火種接近,與其它性質相抵觸的物質隔離存放。遇濕易i燃物質起火時,嚴禁用水、酸堿泡沫、化學泡沫撲救!
危險品運輸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氧化劑氧化劑系指處于高氧化態,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包括含有過氧基的有機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導致可燃物的燃燒;與松軟的粉末狀可燃物能組成爆i炸性混合物,對熱、震動或摩擦較為敏感。氧化劑具有較強的獲得電子能力,有較強的氧化性,遇酸堿、高溫、震動、摩擦、撞擊、受潮或與易i燃物品、還原劑等接觸能迅速分解,有引起燃燒、爆i炸的危險。
危險貨物托運人在辦理托運時必須做到的幾點
1.必須向已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資格的運輸單位辦理托運;2.必須在托運單上填寫危險貨物品名、規格、件重、件數、包裝方法、起運日期、收發貨人詳細地址及運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3.貨物性質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危險貨物,必須分別托運;4.對有特殊要求或憑證運輸的危險貨物,必須附有相關單證,并在托運單備注欄內注明;5.托運未列入《汽車運輸危險貨物品名表》的危險貨物新品種,必須提交《危險貨物鑒定表》。凡未按以上規定辦理危險貨物運輸托運,由此發生運輸事故,由托運人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