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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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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衡測試是加強用水科學管理,至大限度地節約用水和合理用水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它涉及節水管理的各個方面。通過水平衡測試,查清用水狀況及用水部門的平衡關系,摸清有效利用水量和損耗水量,找出用水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及薄弱環節,提出優化用水途徑,挖掘節水潛力。制定有針對性的切實可行的節水措施,提高企業的用水效率,合理利用有限的水資源,并有效控制工業用水需求的增長。4、評價階段:以水平衡測試結果為基礎,對用水單元進行合理用水評價,找出不合理用水造成浪費的水量和原因,制定出改進計劃和規劃。
3)了解用水單位的基本情況。用電子尋管儀查清用水單位的地形圖、給排水管線圖、用水設備情況、用水設施情況,對單位內的地下水管線進行普查;對用水單位內部建筑物相對位置、供水管線的布置排列、埋深、走向、閥門井/排水井位置、消火栓位置、管線尺寸、化糞池位置等進行現場勘測,對不清楚地下水管線走向的部位用管線探測儀或開挖的方式查詢管線的走向、埋深,并將所查管線按比例繪制在圖紙上。測繪供水管網圖、繪制需要安裝水表表位和數量網絡圖等;一些省、市政府也把水量平衡測試納入地方性行政的法規、規章,如《河北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城市用水單位應當依照,定期對本單位的用水情況進行水量平衡測試和合理用水評價,改進本單位的用水工藝。對可能有漏水的地下管線用數字檢測儀器等設備進行檢測,找出地下給水管線的泄漏點等。
基本規定:1.城市節約用水是涵蓋城市水源、供水、用水、排水等在內的復合系統,同時涉及經濟、管理、教育等眾多領域。考慮到上述因素,評價內容分為包括基本條件、基礎管理、綜合節水、生活節水、工業節水和環境生態節水六類,共34項指標。2.我國已連續多年開展節水型城市評價的實踐,有相當-批城市已獲得主管部門頒發的國級、省級節水型城市稱號。因此,參照以往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評價依據,本標準設置了城市節水I級、I級和II級。開展城市節水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必須有相關法規和上位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有關規定,直轄市及具有地方立法權的城市應制定本級人大或上級人大批準的城市節水管理方面的法規;其他城市應制定本級政府頒發的城市節水管理方面的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要明確城市節約用水,水資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護,非常規水利用方面的內容,制定有關節水管理制度。因此,參照以往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評價依據,本標準設置了城市節水I級、I級和II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