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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定所稱“特種設備”包括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索道、游藝機和游樂設施、防爆電氣設備等。執行本規定具體的特種設備目錄,由根據特種設備危險性程度提出,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后確定,并公布實施。
防爆電氣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另行制定。。。。。。。。。。。。。。。。。。。。。。。。。。。。。。。。。。。
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一)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對外輸出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 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 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申請制造許可的單位到所在州(地、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領取《申請書》,填寫申請書一式四份(附電子文本),向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者有關部門依法頒發的登記、注冊證件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質量手冊;
4、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材料;
5、設備圖紙和技術文件
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三)的委托不規范。考試屬于行政許可環節中的技術事項,根據規定,行政機關在選擇時,不得違反公平競爭的要求。而目前絕大多數地市局在選擇時,沒有遵循該規定,甚至有的地市局通過單一來源采購的方式。
(四)許可審批流程不合法。根據總局新頒布的規則,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許可中,應當是申請人提出申請,行政機關審查合格后,再委托實施考試。而目前相當一部分地市局仍然采取由集中審查資格,統一組織考試后再向發證機關申請發證的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