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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特定的專有性
專有性又稱排他性,是指非經知識產權人許可或法律特別規定,他人不得實施受知識產權專有權利控制的行為,否則構成侵權。
知識產權的專有性與物權的專有性存在諸多差異,表現在:
專有性的來源不同。由于作品、發明創造等非物質性的客體無法去像物品那樣被占有,人們難以自然形成對知識產權利用應當由創作者或創造者排他性控制的觀念。相反,知識產權的專有性來自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知識產權如何申請
以軟件著作權為例:
需要準備一以下材料提交到相關部門:
1. 《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 申請者身1份證明——選交一項企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須加蓋公章);事業: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須加蓋公章);本人:證件復印件。
3. 源著作——1份。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不足60頁的需要提交全部。每頁不少于50行(結束頁可少于50行),第60頁為結束頁。在頁的右上角標注連續頁號1-60。不要裝訂。4. 文檔——1份,(如:用戶手冊、操作手冊、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等等,任選一種)。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不足60頁的需要提交全部文檔。每頁不少于30行(頁中有插圖或結束頁可少于30行),第60頁為結束頁。不要裝訂。
知識產權,也稱“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的時間內有效。選擇提交的申請文件:申請者如果存在以下情況,要選擇提交下面文件:
1、 合作開發——合同書或協議書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2、 委托開發——委托開發合同書或協議書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3、 下達任務開發——下達任務書復印件(須加蓋公章);特別注意:領取登記證書時請務必持工作的證明等有效證件。登記地點不在國1家知識產權局,在版權局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