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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治理數據擁有者
經個人同意后直接獲得數據的結構為數據的擁有者,數據擁有者在用戶知曉數據用途并得到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做特定用途的數據處理。
數據的擁有者具有數據的使用權,更重要的是具有保護數據信息的職責,應保證數據不被泄露、不被用作其他用途、應接受合規性審核。
數據的擁有者需要設定數據安全的責任者、監督企業數據應用。
數據治理數據安全保護策略
隨著各行各業加速數字化轉型風口下,數據安全廠商所提供的性的數據隱私保護產品和技術、方案等也各不相同。而數據脫敏技術和產品已然成為數據安全保護的常規防護手段之一。在開發、測試以及數據外發共享等環境下被廣泛應用。但僅僅能夠對敏感數據進行一系列的變形、遮蔽、加密等手段處理是遠遠不夠的,想要真正意義上實現客戶安全、便捷的使用數據,還要有完善的架構體系以及的技術做支撐。否則將會在實施過程中給客戶帶來一系列的問題與麻煩。
數據治理
敏感數據一旦泄露會給個人及社會帶來嚴重危害,甚至對企業及組織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那敏感數據到底有哪些呢?除法律、法規內界定的敏感數據(號、姓名、住址、銀行帳號等)外,還有企業或組織機構不適合公開的數據,如企業的營業數據、網絡結構等。但如何鑒別和分類敏感數據卻存在諸多矛盾,由于不同地域、不同法律或部門也可能對同一類的數據歸類不盡相同,這也給識別敏感數據帶來一定的難度。